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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批(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11-12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要求,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工作,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按照《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辽宁大学第十批(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为做好此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项目组学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成员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只能参与一个项目。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创新项目成员不超过2人;创业项目成员不超过6人。

2.指导教师:项目团队应选择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的教师作为导师,鼓励企业人员参与指导或共同担任导师。指导教师一般为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的教师,或具有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经验的人员。有意向或已确定年度内要出国交流的教师不能指导项目;项目实施期间教师外出时间累积应不超过一个月。各学院应加强对指导教师的日常管理,掌握指导教师指导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申报类型

“大创计划”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立项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难易度应适合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利用课余时间(包括寒、暑假期)独立完成。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最好以科技型创业为主,项目具有一定的创意和可行性。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要求

1.“大创计划”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旨在通过资助大学生参加项目式训练,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善于质疑、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闯会创的意志品格,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

2.项目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

3.项目选题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4.项目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鼓励支持学生大胆创新,包容失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教育文化。

5.重点支持直接面向大学生的内容新颖、目标明确、具有一定创造性和探索性、技术或商业模式有所创新的训练和实践项目。

6.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研究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导师共同商议拟定,或学生选择导师提出的课题。建议各位导师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先拟定1-3个选题,并由学院进行汇总,形成学院的大创项目选题指南。

7.优先支持并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活动。

8.有项目没有结题的学生和教师,再次立项须在前一项目结题验收之后方可申报。同一周期,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3个项目。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工作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学校审核:1)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2)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一年);3)终止项目运行(无法克服原因)。

10.不按时递交中期进度报告、项目无明显进展或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将终止该项目的运行。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26日)

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委员会”针对学科、专业对创新人才培养提出的具体目标要求,积极广泛开展地“大创计划”项目的组织动员工作,组织学生个人或团队,积极填写项目申报书。

本次项目申报工作通过校园网登录“辽宁大学创新创业管理平台(http://dcjs.lnu.edu.cn/)”进行,网上填报时间在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26日间,学生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学号@lnu”(首次登录需进行实名注册)。学生填报结束后,指导教师通过校园网或VPN登录网络平台http://dcjs.lnu.edu.cn/登录,填写审核意见。教师登录用户名为“工号”密码为“工号@lnu”(首次登录需进行实名注册)。

各学院填报工作责任人为学院教学副院长。请各学院指定一名专门人员作为学院平台管理员,负责本学院网络平台的填报管理工作,并请加入“大创计划”项目平台微信管理群,方便联系与管理。

2.学院评审(2021年9月27日-2021年10月15日)

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委员会”组织成立项目评审专家组,确保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前提下,对项目选题、项目组成员名单和指导教师进行确定,并对项目进行评审打分(项目评审标准见评审平台)。本次推荐申报级别为校级和院级,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项目推荐级别。获批为校级的项目,将在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后,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和国家级项目。

3.材料报送

各学院根据学生申报和专家组评审情况,形成学院申报报告。经学院公示后,学院平台管理员登录平台,录入本学院项目打分及排序情况,签署学院意见。并将《辽宁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排序汇总表》(附件4)、《辽宁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工作委员会信息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1份(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于10月15日(周五)下班前报送辽宁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蕙星楼325),电子版发送到sie-lnu@lnu.edu.cn

请各学院根据上述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时间完成本批次大创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创新创业学院。

联系人: 邓彤

联系电话:62202367;

邮箱:sie-lnu@l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