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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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11-11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辽宁大学第八批(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为做好此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项目组学生:凡是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学生应品学兼优、自主性强,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学校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项目,创新项目成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创业项目成员不超过5人。

2.指导教师:项目指导教师应为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的教师,具有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经验的教师也可申报。有意向或已确定年度内要出国交流的教师不能指导项目,项目实施期间教师外出时间累积应不超过一个月。各学院应加强对指导教师的日常管理,掌握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情况。

二、申报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立项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难易度应适合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利用课余时间(包括寒、暑假期)独立完成。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最好以科技型创业为主,项目具有可行性。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要求

1.遵循可行性、创新性和探索性原则。结合学校特色,依托学科优势、省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校院二级创新创业实验室和孵化基地,产学研相结合,开展立项研究与实践。立项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实践课题实效,注重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教育与培养。

2.选题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足。要有具体的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并且具备项目实施基本条件。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自然界或人类生活中的真实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3.研究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导师共同商议拟定,或学生选择导师提出的课题。建议各位导师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先拟定1-3个选题,并由学院进行汇总,形成学院的大创项目选题指南。

4.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申请人必须选择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为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5.项目研究主要包括发明、创作、设计等项目;应用性、创新性研究项目;教师科研课题中的相关子项目;未参加国家与省有关竞赛的前期研究项目;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6.一个项目周期内,每名学生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研究,再次立项须在前一项目结题验收之后方可申报。各学院参与人数不少于在校本科生数的10%。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

请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委员会”结合学校对创新人才培养提出的要求,积极广泛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动员工作,组织学生个人或组建团队,积极填写《辽宁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本次项目申报工作通过“辽宁大学创新创业管理平台(http://lndx.ycfuture.cn)”进行,填报时间在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29日间,学生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均为学号。学生填报结束后,指导教师通过网络平台 http://lndx.ycfuture.cn登录,进行审核并签字(电子签字)。教师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均为工号。

各学院填报工作责任人为学院教学副院长。请各学院指定一名专门人员作为学院平台管理员,负责本学院网络平台的填报管理工作,并请加入大创项目平台微信管理群,方便联系与管理(学院管理员有单独的登录端口,密码会在微信管理群内通知)。

2.学院评审O

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委员会”组织成立项目评审专家组,确保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前提下,对项目选题、项目组成员名单和指导教师进行确定,并对项目进行评审打分(百分制)。本次推荐申报级别为校级和院级,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项目推荐级别。获批为校级的项目,将在项目中期检查后,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和国家级。

3.材料报送

各学院根据学生申报和专家组评审情况,形成申报报告。经学院公示后,学院平台管理员登录平台,录入本学院项目排序情况。并将《辽宁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辽宁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排序汇总表》(附件4)、《辽宁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工作委员会信息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1份(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于12月13日(周五)下班前报送辽宁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崇山校区蕙星楼325),电子版发送到sie-lnu@lnu.edu.cn

五、评审标准

评审专家组依照立项原则与范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项目进行审查和评价,确定能否立项和资助:

1.选题的目的和意义是否明确,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是否合理可行;

2.研究内容是否具有创新之处和特色,预期目标实现的可能性;

3.是否已有相同和类似项目;

4.设备、人员及经费等条件是否能保证项目完成需要;

5.项目有指导教师科研经费支持的将优先推荐。

请各学院根据上述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时间完成本批次大创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创新创业学院。

联系人:张向东索菲

联系电话:62202367;62202369;13940416646

邮箱:sie-lnu@lnu.edu.cn

附件:

1、《辽宁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方案》

2、《辽宁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3、《辽宁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4、辽宁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排序汇总表

5、辽宁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工作委员会信息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