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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4-08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按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学校将开展“第八批(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一、验收对象

“第八批(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1.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委员会”(简称“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成立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学院“大创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组,确保“大创计划”项目评审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2.各学院项目结题工作责任人为学院教学副院长。

3.请各学院指定一名专门人员作为学院平台管理员,负责本学院网络平台的填报管理工作。

三、验收形式及内容

各学院“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组评审、检查、验收本院大学生承担的“大创计划”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学院“工作委员会”组织大创项目组进行平台填报上传工作,包括项目结题报告、项目成果、项目答辩视频(MP3格式)和指导教师评价等。各项目组均需通过网络平台http://lndx.ycfuture.cn进行结题申报,用户名及密码均为学号。

2.学生填报结束后,指导教师通过网络平台 http://lndx.ycfuture.cn登录,进行审核评价,并签字(电子签字),教师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均为工号。

3.学院“工作委员会”对项目组所填报的总结报告、项目预期结题考核指标、项目完成成果情况、项目组成员分工完成情况、项目分工路线执行情况、各小组成员自身评价、项目运行过程经费使用情况和指导教师评价等填报内容进行审查核实。

4.项目结题答辩前,需按时依次完成考核指标填报、成果填报以及项目执行过程月报6次以上

5.评审答辩环节。学院“工作委员会”组织完成由本院组织申报承担的“大创计划”项目的结题评审答辩工作。

(1)校级项目可以通过辽宁大学创新创业管理平台线上评审打分。学院评审专家组对本学院所有校级项目进行结题评审打分,60分以上为合格。

(2)对国家级和省级项目要求学院评审专家组进行答辩评审,要求项目负责人以PPT的形式将项目完成情况及取得成果进行汇报和展示,并由评委提问,项目负责人和成员进行答辩,最后由评委打分,60分以上为合格。答辩过程要求以会议记录、录像等形式做好档案记录并留存。

(3)申报优秀结题的国家级项目,在学院评审会后,评审专家组推荐到学校,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进行答辩评审。

4.学院平台管理员登录平台,录入本学院各个项目评审最终分数及排序情况,并进行项目完成情况的总审核,同时填报《第八批(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见附件1。

六、时间安排

1.4月8日- 4月25日,学院“工作委员会”组织项目组学生及指导教师完成网络平台填报。

2. 4月21日前报送《答辩时间安排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sie-lnu@lnu.edu.cn

3. 4月26日-5月14日,学院“工作委员会”组织本院大学生承担的“大创计划”项目评审答辩工作,打分结果同时在网络平台提交。

4.5月14日-5月18日,各学院上报相关材料。

5. 5月17日-5月21日,申请优秀结题的国家级项目答辩。

七、报送材料

1.《辽宁大学第八批(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签章、电子版)。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纸质版签章、电子版)。

3.学院撰写《第八批(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总结报告》(纸质版由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总结报告应当包括学院“大创计划”的执行基本情况、取得成果、经费使用、存在问题和未来打算等。

请各学院于5月18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创新创业学院。电子版发送至sie-lnu@lnu.edu.cn

联系人:江晶

联系电话:62202367

八、其他事项

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以最新通知为准。

附件1:辽宁大学第八批(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附件2:答辩时间安排表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