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成果展示与交流,现将第十二届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开展学术交流。遴选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约200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开展成果展示交流。遴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约200项),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约50项),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以上三类项目,参赛申报资格原则上须为我校已结题的省级以上第十二批(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年会项目设特等奖和一二等奖,评选出“我最喜爱的展示项目”“最佳创意项目”“优秀学术论文”“优秀创业推介项目”“优秀指导教师”及“优秀组织单位”。
二、相关要求
1.学术交流项目和改革成果项目要求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
2.改革成果项目申请或获得专利的项目,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需有参加项目的本科生。
3.创业推介项目要求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或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创意团队、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的团队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参加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时间和地点
年会初定时间为2025年6月初,具体日期及参会安排另行通知。年会由辽宁省教育厅主办,辽宁师范大学承办。
四、报名方式
1.请第十二批省级以上“大创计划”项目各项目负责人根据《第十二届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遴选要求》(附件1),按照参与的赛道准备参赛材料和填写相应的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对申报参赛项目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学术论文项目10篇、成果展示交流项目10项、创业推介项目3项参加第十二届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2.请各项目组于5月21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按照通知要求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邮箱Sie-lnu@lnu.edu.cn。
联系人:邓彤
联系电话:62202365
附件:
1.第十二届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遴选要求;
2.第十二届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项目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