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学院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辽宁大学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1-11 浏览次数:

 

校内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建行杯”辽宁省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精神,学校将举行“辽宁大学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

选拔优秀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参加辽宁省第八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三、大赛组织及工作要求

1.本次校内选拔赛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学校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评审推荐等工作。各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牵头的院级竞赛管理组织机构,负责本学院参赛项目的管理组织实施、审核和推荐等工作,主管责任人为教学副院长。大创平台管理员负责本单位信息填报管理等工作。

2.各单位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真实性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各方面。鼓励各学院积极开展院级比赛活动,充分挖掘优质项目。

四、大赛总体安排

1.第八届大赛主体赛事校内选拔赛道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参赛项目要求、参赛组别和对象参见《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建行杯”辽宁省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附件1

2.2022425日开始校赛报名,校赛QQ686280655

3.单位最低报名参赛项目数为6/百人(在校本、硕、博总数计算)。对报名参赛项目数超过10/百人(或学生人数超过学生总人数60%)的单位给予校赛直通车奖励名额。

五、项目遴选及时间安排

(一)材料准备

各参赛团队须根据项目情况,选择1个赛道分组提交项目答辩PPT和项目商业计划书。

(二)网上申报

1.国家网报名注册及完备网络申报材料。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并将项目答辩PPT和项目商业计划书制成1PDF文件提交上传。赛事咨询通过“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参赛团队可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资料下载板块,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

2.校赛网上报名注册、材料提交及评审。校内选拔赛的报名、评审工作通过“辽宁大学创新创业管理平台” http://dcjs.lnu.edu.cn/)进行,按项目参赛赛道组别提交答辩ppt和商业计划书(附件2),以PDF形式上传。

3.申报项目必须同时在国家网和校赛网进行完备填报和注册,只在一个网络上填报的项目视为无效项目。

4.团队负责人需在学院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在国家校赛网络平台填报材料;团队成员必须在国家校赛网络平台注册(已注册过账号的同学使用原账号即可)。

5.参赛项目团队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组别报名参赛,校赛项目团队包括负责人在内3-6人,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指导教师最多5人。

6.已获本大赛往届国家级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比赛。

(三)学院审查及初评阶段

1.资格审查及学院初评。各学院对项目的报名资格及材料的原创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各单位选择具有丰富创业大赛指导经验教师组成评审专家组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和推荐工作。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校赛直通车。报名项目数超过10/百人(或参赛学生人数超过学生总人数60%)的单位,给予校赛总决赛直通车名额2个;2021年国赛获奖项目所在单位,每个国赛项目给予校赛总决赛直通车名额2个;2021年省赛金奖项目所在单位,每个省赛金奖项目给予校赛直通车名额1个。

3.学院工作安排。各学院请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制定工作安排,建议对直通车及以外项目排序推荐。学院需在515日前完成校赛项目审核推荐工作。

(四)校赛网评及总决赛

1.网评。学校组织校外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网评。

2.校赛总决赛。521日,各学院推荐直通车项目和网评排名前40-50名项目进入校赛现场赛答辩。

3.校赛排位赛。522日,现场赛排名前40,进入排位赛,进行项目路演。

六、奖励政策

1.本届校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颁发“辽宁大学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书。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晋升计划。参加本届大赛并获得省赛银奖及以上的项目,可直接申请第十一批(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类项目立项。

3.对于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奖的项目,按照辽宁省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程序,可由学校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不占学校当年申报名额;对获得铜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可承担一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不占学校当年推荐名额。

七、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将商业计划书(审核盖章页),学院推荐汇总表等相关签字盖章书面材料于51515:00前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视疫情情况确定报送方式),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ie-lnu@lnu.edu.cn

 

联系人:邓老师   18342285335

高老师   13909888504

张老师   13940416646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建行杯”辽宁省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商业计划书(参考);

            3.第八届“互联网+”校赛工作要点(更新);

            4.国赛网学生操作手册;

            5.校赛网学生操作手册;

            6.学院推荐汇总表(可通过校赛系统导出)

   

    创新创业学院

 2022428